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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財團法人利河伯社會福利基金會經營管理臺北市文山老人養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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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2段95巷8號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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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931-3190
臺北市政府委託經營管理臺北市文山老人養護中心
(附設日間照顧)
全日養護服務
1. 服務對象:(1)設籍本市一年以上,年滿六十五歲以上。(原住民長者年滿55歲)
(2)經機關認定之專業人員評估生活自理能力缺損需他人照顧或需鼻胃管、導尿管護理服務需求者。(即中度以上之失能者)
(3)本市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短期緊急安置或專案輔導之個案為先。
2.服務時間:24小時收住。
3.機構地點: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二段95巷8號4樓至6樓。
4.服務專線:(02)8931-3190#13
5.服務內容:
(1) 住宿及生活照顧。
(2) 專業護理服務。
(3) 特約醫師診察。
(4) 機能回復運動。
(5) 營養餐點服務。
(6) 教學講座諮詢等服務。
(7) 文康休閒、慶生及親職聯誼活動。
6.收費一覽表:
項目
基本費用
全日養護
$30,000元/月
含伙食:三餐、下午點心及夜點
(1) 尿管者:每月每人加收$7,000元。
(2) 胃管者:每月每人加收$8,000元。
(3) 胃管及尿管兩管皆有者:每月每人加收$9,000元。
(4) 傷口照顧者:依傷口大小另行計費。
(5) 無管路重養護個案,需餵食、無法自行如廁、跌倒高危險群移位等照顧需求者:每月每人加收$4,000元。
(6) 洗滌費:每月每人加收$2,000元。(外送洗衣店,洗滌內容包括個案每日換洗各項衣物、床單、被褥、中單、枕套等)。
7.環境照片:
日間托顧服務
協助老年人安排生活,提供其適當之休閒、體能、教育及社交服務活動,以激發長者生活能力的潛能,增加其社會參與及適應能力,同時可分擔家庭照顧老年人的責任,以達「老者安之」之目標。
1. 服務對象: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且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年滿65歲以上之失能老人。
(2) 年滿60歲以上失智症者;領有本市核(換)發或註記之身心障礙證明,其障礙類別為第一類且ICD診斷欄位註記【10】者(失智症者)。
2.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7:30~19:00,上午7時30分至下午7時。
(例假及國定假日不對外營業)
3. 服務內容:(1) 專業護理服務。
(2) 特約醫師診察。
(3) 機能回復運動。
(4) 營養餐點服務。
(5) 教學、講座、諮詢等服務。
(6) 文康休閒、慶生及親職聯誼活動。
(7) 提供午憩服務。
4.收費標準:
(1)一般戶收費標準
失能程度
收費方式
第二級
計算式:$675*16%(無條件捨去)*總天數=當月自付額
最高補助14天,第15天起自費$675元/天。
第三級
計算式:$840*16%(無條件捨去)*總天數=當月自付額
最高補助18天,第19天起自費$840元/天
第四級
計算式:$920*16%(無條件捨去)*總天數=當月自付額
最高補助20天,第21天起自費$920元/天
第五級
計算式:$1,045*16%(無條件捨去)*總天數=當月自付額
最高補助23天,第24天起自費$1,045元/天
第六級
計算式:$1,130*16%(無條件捨去)*總天數=當月自付額
最高補助24天,第25天起自費$1,130元/天
第七級
計算式:$1,210*16%(無條件捨去)*總天數=當月自付額
最高補助26天,第27天起自費$1,210元/天
第八級
計算式:$1,285*16%(無條件捨去)*總天數=當月自付額
最高補助28天,第29天起自費$1,285元/天
附註:
社區式晚餐給付價格為150元,內容包括:準備晚餐、協助進食(或餵食)及飯後口腔清潔。
(2)中低收入戶收費標準
失能程度
收費方式
第二級
計算式:$675*5%(無條件捨去)*總天數=當月自付額最高補助14天,第15天起自費$675元/天
第三級
計算式:$840*5%(無條件捨去)*總天數=當月自付額最高補助18天,第19天起自費$840元/天
第四級
計算式:$920*5%(無條件捨去)*總天數=當月自付額最高補助20天,第21天起自費$920元/天
第五級
計算式:$1,045*5%(無條件捨去)*總天數=當月自付額最高補助23天,第24天起自費$1,045元/天
第六級
計算式:$1,130*5%(無條件捨去)*總天數=當月自付額最高補助24天,第25天起自費$1,130元/天
第七級
計算式:$1,210*5%(無條件捨去)*總天數=當月自付額最高補助26天,第27天起自費$1,210元/天
第八級
計算式:$1,285*5%(無條件捨去)*總天數=當月自付額最高補助28天,第29天起自費$1,285元/天
附註:
社區式晚餐給付價格為150元,內容包括:準備晚餐、協助進食(或餵食)及飯後口腔清潔。
(3)低收入戶收費標準
失能程度
收費方式
第二級
計算式:$675*總天數=政府全額補助最高補助14天,第15天起自費$675元/天
第三級
計算式:$840*總天數=政府全額補助最高補助18天,第19天起自費$840元/天
第四級
計算式:$920*總天數=政府全額補助最高補助20天,第21天起自費$920元/天
第五級
計算式:$1,045*總天數=政府全額補助最高補助23天,第24天起自費$1,045元/天
第六級
計算式:$1,130*總天數=政府全額補助最高補助24天,第25天起自費$1,130元/天
第七級
計算式:$1,210*總天數=政府全額補助最高補助26天,第27天起自費$1,210元/天
第八級
計算式:,$1,285*總天數=政府全額補助最高補助28天,第29天起自費$1,285元/天
附註:社區式晚餐給付價格為150元,內容包括:準備晚餐、協助進食(或餵食)及飯後口腔清潔。
5.活動花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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